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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宣導

    114年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3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相關公告登載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s://afrc.mnd.gov.tw〉。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3-04 17:20

    符合延長時效申請者(緩召至113年12月31日止且尚未除役)。

    上版日期:1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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