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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民政課

    獎學金業務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8-01 10:04
    業務分類:國民教育
    聯絡電話:3513309 #115
    辦公樓層:1樓
    處理期限:申請期限1個月(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為申請期限)審核期限1個月
    檢附資料或其它說明:

    1.申請書一份。
    2.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3.成績單正本一份。
    4.學生證影本一份。
    5.獎學金申請人之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6.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需另外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資料

    上版日期:1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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