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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至109年替代役類別及員額實施方案說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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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106年8月7日院臺防字第1060025312號函核定之「107至109年替代役類別及員額實施計畫」辦理。
因應國防部自107年起停止徵集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服 常備兵役,及為儲備動員戰力,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應回歸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以提升役男軍事基本技能,遂行戰時防衛作戰任務政策,107年起替代役實施役別如下:
(一)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為利是類役男順利完成兵役義務,規劃實施研發替代役及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及其他施政重點之役別。
(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照顧弱勢家庭及落實宗教人權保障,役男仍得以家庭或宗教因素申請服警察役或消防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