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整體的防制貪污機制應包含「防貪」及「肅貪」兩大功能,法務部原本是檢察、調查業務的主管機關
,肅貪工作由檢察機關主導,指揮調查機關偵辦,然而貪瀆屬於智慧型、高黑數的犯罪,各個機關又
各有其專業特性,致貪瀆案件罪證之偵蒐有其限制,且「肅貪」工作畢竟是治標的手段,惟有於機關
內成立防制貪污機制,始能務本且彌補不足。
而端正政風,澄清吏治,向為政府既定政策,據此構想,於機關中成立政風機構,從事防制貪瀆及發
掘線索,並配合調查單位蒐證偵辦,檢察機關依法追訴,三方面同在法務部督導下通力合作,彼此相
輔相成,形成堅強的肅貪體三角,共同打擊貪瀆不法。
所以,政風機構在機關中結合各業務單位通盤規劃、設計,建立各機關自身之防貪機制運作後,將各
機關貪瀆不法之事項預防與事後發掘、偵辦接續成環,全方位防制貪瀆,始我國的防制貪瀆機制在功
能上臻於完整,因此,我國政風機構之業務兼具有肅貪及防貪之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