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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社會課

    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2-22 14:40
    業務分類:社會救助
    聯絡電話:07-3513309 #154
    辦公樓層:一樓
    處理期限:證件備齊3日內審核
    檢附資料或其它說明:

    服務對象
    最近3個月內發生下列急難事由之一,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受理窗口
    遭逢急難民眾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團體等,得檢具申請書或通報表向下列窗口申請救助或通報: 
    1.區公所社會課。 
    2.里辦公室。 
    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為落實總統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政策主張,運用村(里)在地化通報系統,及早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之民眾,發揮政府馬上關懷,提供及時經濟紓困,特訂定本要點。
    服務時間: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休息

    上版日期:1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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