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資料: 一、本人身分證、印章及代辦者身分證、印章。 二、補發者切結書。 其他說明: 一、退役3個月內,函市政府轉內政部補發。 二、退役3個月以上,由公所補發。 服務時間: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