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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民政課

    役男徵兵檢查(體檢)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6-12 11:17
    業務分類:兵役業務
    聯絡電話:3513309 #104
    辦公樓層:一樓
    處理期限:依市政府排定時間,約畢業當年前8個月開始
    檢附資料或其它說明:

     檢附資料:
    1.身分證正本。
    2.3個月內一吋照片1張
    3.其它醫院診斷證明書 。
    4.徵兵通知書背面所述證件。
    其他說明:
    一、預計當年畢業之役男一律需參加體檢,若於徵兵檢查之日前已錄取研究所者,可持錄取通知單向本所申請暫緩體檢。
    二、於外地就學者,無法於規定時間返回體檢者,可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之「外縣市役男代辦體檢線上預約系統」申請居住地代檢。並告知本所代檢醫院和體檢時間。
    三、「體位未定」役男,市政府會依體檢表上之預計複檢時間,通知本所製作複查通知書交役男前往複檢。
    四、體位判定免役者,免役證明書由本所製作,送交役男收執。
    五、參加體檢並不等於入營,繼續升學、補學分、延修等由學校辦理緩徵經市政府核准即可繼續就學。
    服務時間: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休息。

    上版日期:1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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