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日08:00~12:00及13:30~17:30受理收件。(非上班時間不予受理)
- 申請地點:本所民政課
- 申請資格及標準:學生本人設籍本區需滿一年【自申請開始日往前推算,既: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含),戶籍均需在本區無住變遷移中斷紀錄】,詳細規定請參閱高雄市大社區執行仁大工業區廠商敦親睦鄰回饋金獎助學金「申請要點」及「發放辦法」各一份(如附件)。
- 應附繳文件:獎助學金申請書(可至本所服務台索取或自行下載列印,舊式申請書不再受理申請)、前學期(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影本需加蓋校印或學校戮記),成績需為百分制,若為GPA(等級制學業平均成績)形式,請補附GPA與對應之百分數對照表、學生證影本(應蓋新學期註冊章)或新學期已繳費證明、在學證明書。(*應屆畢業生請檢附繼續升學就讀之學校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資料*)、學生本人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若提供戶口名簿影本則需能判斷學生本人有設籍本區滿一年【且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學生本人的郵局或大社農會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需另外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資料。
*仁大工業區廠商敦親睦鄰回饋金獎助學金審核結果將於11月
15日前,平信信件通知學生本人(滿寬文教獎學金除外)。
*舊式表格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