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考資格:
(一)年滿14歲(民國96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
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3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
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貳、鑑定考試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日期及時間:110年1月22日(星期五)起至1月25日(星期一)止(平日上午9時至12時,
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上午9時至12時)。
(二)報名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電話:07-7150949
分機511)。
(三)考試日期:110年3月14日(星期日)。
(四)考試地點: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五)其他報名方式、考試科目等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