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役男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免經駐外單位驗證),且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規定者,可以申
請出國留學。
二、 持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護照、身分證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出國。
三、 以上出境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但大學學制
超過四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
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另返國
探親後申請再出境繼續就學須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在學證明(含中文譯本)及護照正本,向移
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再出境)。
承辦單位:民政課,電話:07-351330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