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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課-相關問答

    土地持分是否要辦理分割後方可申請新建自用農舍建造執照?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10-30 10:34

    答:可檢附其他持分人出具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辦理新建自用農舍,惟壹筆農地只可申請興建一戶一
           棟自用農舍,故其他持分人不得再於原土地上再提出新建農舍申請。
           承辦單位:經建課 電話:351-330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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