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申請資格:不符合紓困貸款資格,但積欠健保費逾2,000元,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者。 二、申請方式:請攜帶(1)身分證、印章及(2)第一期款,洽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或各區公 所提出申請分期攤繳保險費,繳清第一期款項後,即得以健保身分就醫。 承辦單位:民政課,電話:07-35133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