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先循企業內部申訴管道申訴(內部申訴委員會或人事單位)。
(二)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單位諮詢相關法令疑義。
(三)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單位書面舉發或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或調解。
(四)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限勞資權利事項,例如雇主未依法給付工資、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
職災補償金等)。
(五)如屬就業歧視案件(如雇主對求職人或員工以籍貫、宗教、政黨、性別、階級、容貌、殘障、
為工會會員等為由,而予歧視),向當地縣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申訴處理。
(六)如為性別歧視或性騷擾案件,得向當地縣市政府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或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申
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