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您一時無法負擔保險費,原則上10年內的保險費都可以補繳。另外,若您的家庭經濟有困難,可 以先向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社會局詢問是否符合申請國民年金保險費補 助的資格。如果符合,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查後,依您的家庭收入和人 口狀況,補助保險費,最多全額補助,您都不須負擔保費,或提高政府保費負擔,您只需繳466元或 699元。 承辦單位:社會課,電話:07-3513309#155